9月6日上午,学校纪委对拟选拔任用的副处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试,以考促知、以考促行、以考促廉,促使新任职干部进一步绷紧“廉洁弦”。
干部任前廉政考试
此次考试内容涉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重要党纪法规及学校相关制度,考试结果将计入个人廉政档案,对不合格者学校纪委将组织重考。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红梅指出,对拟选拔任用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试,是学校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检验领导干部是否掌握履职应知应会的廉政法规及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的同时,提前植入廉洁从政“基因”,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陈红梅强调,此次拟选拔任用的干部,一要正确对待廉政考试;二要认真完成廉政考试;三要强化廉政考试效果。
党委委员、院长助理、组织部部长赵争东要求,拟选拔任用的干部要重视考试,增强纪法意识,守住底线,筑牢防线。
工作人员发放试卷
考试现场
考试中,应考人员仔细审题,从容应答,切实把考试作为履新前的一次“廉洁体验”。
图:华怡夏
文:纪律检查室
审核:王芙蓉
编辑:李敏超